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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档案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8-25 15:38:40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60

    一、机要人员、接密人员、档案人员,要严守机密。严禁将机密文件带回宿舍及公共场所。

    二、严格履行管理制度和借阅手续,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和机要重地。

    三、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各个环节都应注意保密。

    四、机密文件、档案资料要定期清查、核对落实,定期归档。需要销毁时,要严格履行保密制度,严禁向废品收购站及个人出售。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档案内容。携带秘密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和保管状况。

    六、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秘密档案、资料。

    七、未经机关主要领导人批准,不得在报刊、书籍、声相制品和广播、电视、电影中公布档案内容。

    八、档案的提供利用、复制、摘抄,应根据秘密等级经相应领导批准,办理有关的手续。

    九、单位和档案机构应定期检查资料、档案状况,发现泄密或可能泄密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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