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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做”统一, 做“四有”合格党员
发布时间: 2016-08-08 08:53:13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8

                                                        ——“两学一做”学习心得体会之二

                                濮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胡凤启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这是大家的共识。但是每个党员,每个领导干部对这句话的理解却有着不同的含义,有些人只重视“学”,而有些人更强调“做”,这种认识都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科学的,是不符合马克思关于认知、实践规律理论的。“学”是“做”的基础,“做”是“学”的目的,只有“学、做”统一,才符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宗旨和要求,才能真正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能动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辩证法,表现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上,认识来自实践,又转过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表现在认识过程中,人对世界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多次反复、无限深化的过程。

    《党章》是以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为指导,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而制定的党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强有力的武器。《党章》中关于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有关理论,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的理论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我们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行动指南。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是党中央对全体党员的要求,也是每一个党员的首要任务。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强调的是要把学习放在基础的地位,也就是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要学习,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握其核心要义、领会其思想精髓。因为这些理论是从实践中来的,是被证明了的正确的先进的理论,只有用这些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才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如果不学习,党章党规是怎么规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中央精神是什么,新时期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涵义是什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又是什么?这一系列问题就不可能搞清楚,目标就不可能明确,努力就失去了方向,或者会朝向错误的方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所以说,“两学一做”,学是基础,如果不学,做就无从谈起。基础是什么?基础就是根基,是最基本的东西,“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基础的东西是最必不可少的,也是最重要的。

    “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强调的是要把做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标准,也就是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做合格共产党员作为最终目的。学习的目的是用。只学不用,就会陷入“本本主义”,学的再多,也只是纸上谈兵,习近平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因此,在组织广大党员学深悟透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将所学所思自觉应用到工作生活上,应用到严格要求自己上;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学会站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共产党员”的内涵和实质,让对党忠诚、服从组织、遵守纪律、践行宗旨真正成为广大党员的内心信念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切实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广大党员都这样做了,全党才会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所以,“两学一做”,做是关键,如果不做,学就毫无意义。关键的东西,就是必须要把握住的东西,如果把握不住,工作就没有成效,目的就没有达到,任务就没有完成。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过程中,有些人只重视“学”,而有些人更强调“做”,试图把二者割裂开来。只重视“学”人,对学习内容、学习要求、重要理论观点条文非常熟悉,对活动开展也非常重视,所有规定动作都能按照要求认真参加和完成,“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倒背如流,但在工作行动中却丝毫没有体现,该讲政治时信念不坚定,该讲规矩时无视工作纪律,该讲道德时品行不端,该讲奉献时找不到人,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这种人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仅仅当作一种形式,认为“学习教育”就只是个“学习教育”,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死板教条”。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玩世不恭,说的一套,做的一套,深谙世故,与合格党员标准背离。那些只强调“做”的人,习惯按照自己的观点去行动,认为自己所做就是践行合格党员标准,不需要学习就可以做到最好,其实他全然不知,他只是做了一个方面而已,离合格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为他不学习,他并不了解当前的形势是什么,中央的大政方针是什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是什么,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又是什么,所以他所做的往往是主观臆断行事,这就是典型的个人主义。这种人也同样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仅仅当作一种形式,认为其实并不需要搞这个“学习教育”。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一般都是盲目、自大和自负的,他并不知道 “学”也是合格党员“四有”标准中“讲政治、讲规矩”的应有之义。他也并不知道不按照上级要求“学”,就是不符合“讲政治、讲规矩”党员标准的具体体现。所以,以上两种只重视“学”和只强调“做”,把二者割裂开来的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需要引起各级领导干部重视,认真加以改正。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具有反复性,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的过程。这就告诉我们,“学”和“做”相互促进的,是不能割裂开来的,也就是说“学”和“做”是互相统一的,“学”即是“做”,“做”也是“学”,“学”和“做”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只“学”不“做”的人,学习是肤浅的,是不可能深入的;同样,只“做”不“学”的人,他的“做”是盲目的,是不可能到位或者是不可能符合要求的,甚至是错误的。

    “学”是“做”的基础和前提,“做”是“学”的目的和成效。只有持续学,反复学,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做”统一,才能使我们的认识不断深化,才能真正把握其精神实质,才能真正用党纪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真正用科学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才能达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才能真正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四有”共产党员。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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