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刚同志是南阳水文局社旗水文站站长,多年来,他热心助人的事迹受到全局职工的好评。1992年秋,王明刚同志从一个当教师的朋友处了解到,一个刚刚入学12岁的女孩常新纳就读于龙潭乡中,家住唐河县龙潭乡段庄村,由于家庭的变故,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常年体弱多病,姊妹三人都面临着失学情况。当时的社会情况是农村种地赔钱,除了村委提留,所剩无己。她的家庭太困难了,多么需要有人拉她们一把。了解情况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于1993年春节过后王明刚同志将常新纳同学接到自己家中,吃穿住,学费全管了。
在唐河城关教办室的关心下,顺利转入唐河城关二初中就读。常新纳同学非常聪明,学习非常刻苦,95年初中毕业考入河南信阳林校。天有不测风云,96年春,常新纳的父亲又病故,王明刚同志又承担了常新娜林校学习生活费用。每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大慨6000左右,王明刚同志当时每月的工资不到一百元,还有两个孩子也在上学,但看到常新娜同学的情况,他不忍心让她失学,只有东挪西借,节衣缩食,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看待。好人又好报,苦尽甘来,现女孩常新纳同学在唐河林业局上班,对王明刚同志很好,很孝顺,比亲闺女还亲,二十年前的事情已过去,但他现在回想起来,全家感到很充实,幸福。
助人为乐是快乐之本,是一种美德,多点爱心,能为他人多办点好事,多帮一份忙,就多一份快乐,社会就多一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