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个人自评互评,各处室各单位评选推荐,经综合评定,现对第三季度“善行义举榜”上榜人员进行表彰。基本情况如下:
于艳艳,女,1982年10月生,现在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处工作。该同志从事财务工作10年来,工作积极进取,一丝不苟,学习刻苦努力,做事认真仔细,对待人周到热情。
2013年7月16日中午14时左右,于艳艳同志到经三路纬二路招商银行支行办理取款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不慎把取款当成了存款,造成了1万元的差错。当天下午17时左右,于艳艳同志发现银行错将取款操作为存款后,立即拨打95555客服电话,反映这一情况,并立即赶往银行,主动将钱退还。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行长和收银员为此事要求重谢她,并提议媒体对她进行宣传报道,都被她一一婉言谢绝。
于艳艳同志作为水文系统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员,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希望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她拾金不昧、诚信待人的可贵品质,以及良好的财务素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省局机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