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省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原喜琴同志主持。
会上,江海涛副局长传达了水利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会议精神,对全省水文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进行了部署。信阳、濮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和省局站网处三个支部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交流发言。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时时记在心上。
潘涛书记强调,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要求上来,切实把主体责任记牢、扛稳、抓住、做实。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就是要让各级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主体责任”,要坚持大题大作,大事大为,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重点阐述了明确责任主体,解决好“谁来抓”;区分责任要求,解决好“抓什么”;强化责任措施,解决好“怎么抓”;加强协调配合,解决好“全程抓、合力抓”; 加强责任监督,解决好“谁监督、怎样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解决好“没有抓、没抓好怎么办”的六个关键问题。(组织人事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