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6]10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6]97号)文件精神和省水利厅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年龄在60周岁以下。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文件。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支部集体研究、公示的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各单位上报的人选汇总后经省局党委研究确定最终上报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人选上报省水利厅。
三、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各自推荐的人选的基本情况填写推荐人员符合条件情况表,并将电子版发省局组织人事处,省局确定最终人选后再报送其他材料。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名单和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于2016年8月10日前报省局组织人事处,过期不候。
豫人社函[2016]100号
http://www.ha.hrss.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3451610b01346f2e3c2629aa/2a00712581f3474db4dab74d72676562.html
豫人社函[2016]97号
http://www.ha.hrss.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3451610b01346f2e3c2629aa/79d525c9cf7248d2bca76757ad7fa090.html
2016年8月4日